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来源:办公室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研究起草了《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馈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孔志燕;联系电话:0571-89975332/13750855135;电子邮箱:37208250@qq.com。
附件: 1.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
2.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汇总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