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Zhejiang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发布实施

时间:2022-11-03 来源:质量管理部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是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确保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准和业务水平的规范化程度,是监测数据质量准确性和科学性的根本保障之一。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办法》(浙环函〔202295号),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照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质管字〔2022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范围,对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合格证管理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以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006年《浙江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相比,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主要有几大变化:一是理论考核内容发生重要变化。理论知识分为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将考核重点调整为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知识以及所申报项目(方法)对应的监测原理等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考察。二是成绩评定宽严并济。下调理论考核合格线,从往年总分数的70%调至60%;并规定了单科成绩有效期,理论考核各科目及现场操作考核成绩单科有效期均为3年。三是免考条件进一步拓宽。除原免考条件,将承担标准制修订研究或方法验证、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比赛个人奖项纳入免考条款,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技术活动的积极性。四是增加了直接换证。重点加强对新持证人员的考核,同时规定已持证人员满足相应条件可直接换证。通过直接换证既大大降低了长期从事某一监测岗位技术人员换证考核工作量,又有效解决了近年来监测标准方法更新快等问题,大幅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

  《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使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不断推进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按照新细则内容建立配套的本省持证上岗考核试题库,开展细则实施后的相关培训,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人员技术水平和监测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