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of Zhejiang Province

喜报!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4-05-07 来源:党委办公室(纪检督查室)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新一轮浙江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表彰名单,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功获评“浙江省文明单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明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把文明创建纳入监测中心总体工作布局中,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在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和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选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的城市、村镇和单位。经严格审核把关和测评考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走省部属路线,成功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下一步,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监测中心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优的服务,擦亮省级文明单位招牌,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护航添彩。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是对中心过去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激励。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