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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设置1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总工办公室、质量管理部、综合评价部、水环境监测部、大气环境监测部(机动车排放管理技术中心)、土壤环境监测部、生态监测与评价研究所、遥感监测研究所、监测业务部、分析测试(应急)研究所、大数据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承担综合事务协调、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大事记,组织起草或修改重要综合性材料及其他工作报告;负责中心公文运转和管理,承担中心发文审核以及收文、分流、督办工作;组织制订和完善内部行政管理规章和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中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中心档案、图书、期刊等技术资料的管理;负责中心印章、证照、介绍信的管理;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部门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中心财务审核报销、工资发放、税务申报缴纳、财务统计报表报送等工作;负责中心内外部审计工作和财务监督;负责中心合同管理工作;协助省厅落实相关财务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鑫标
公开电话:89975300
二、人事教育部
主要职责:负责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干部管理规定和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统筹干部教育培训;拟订并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岗位聘任、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组织中心及各部门、下属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编制和考核工作;组织职工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承担机构、职能、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招录,岗位设置和聘任等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绩效工资核定、社会保险、年度体检、人事档案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办重要外事活动及国际交流合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出国(境)证照管理;负责组织各类科研人才申报和培养;协助省厅落实相关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荻荻
公开电话:89975370
三、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等各项指示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承办中心党委、纪委日常工作,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文字材料,制定各项制度、规定;协助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处理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负责信访和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开展工作;负责中心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指导下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省厅落实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江蓝
公开电话:88057812
四、总工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中心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技术委员会管理,配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牵头组织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教育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负责中心科研工作,承担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和专利、环境标准的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技术方案和技术报告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工作,承担中心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组织开展合格供应商评定,负责编制和实施仪器设备检定计划;负责中心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法务工作;负责中心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助省厅落实相关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姚德飞
公开电话:88929093
五、质量管理部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质控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二级站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及三级站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组织中心监测技术能力确认和新方法确认工作;负责监测质量申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仲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相关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社会化检测机构的监测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计量管理工作,开展环境采样仪器检定和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于海燕
公开电话:89975308
六、综合评价部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生态环境监测发展思路、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查监测工作,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工作,牵头编写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生态环境质量形势分析等各类综合性生态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编写污染源统计评价报告,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创建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酸雨、噪声、农村环境、温室气体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负责全省各类环境、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管理,负责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支撑工作,编制全省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制定年度温室气体监测计划,承担温室气体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监测评估和相关课题研究;负责环境统计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林广
公开电话:89975314
七、水环境监测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水环境监测工作,拟定全省水环境监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审核,建立和维护监测数据库,编写水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组织开展全省地表水水质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及质量控制等工作;负责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的技术工作;负责全省水环境监测点位的管理工作;参与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直排海污染源和入海河流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水环境专项调查监测及承载力评估等相关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胡笑妍
公开电话:89975382
八、大气环境监测部(机动车排放管理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大气环境监测工作,拟定全省大气环境监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审核发布工作,建立和维护监测数据库,编写大气环境质量报告;负责全省大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量值溯源、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承担重污染天气期间、重大会议和赛事活动期间的大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专项保障工作;负责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及源解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燃油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省移动源排放标准宣贯工作;承担全省移动源排放监督检查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各级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移动源排放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沈加思
公开电话:89975392
九、土壤环境监测部
主要职责:承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固体废物防治及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监测技术应用研究、管理政策研究及相关环境法规、标准的起草。承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监测与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土壤、地下水、固废相关工作。承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技术咨询服务。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孙晓慧
公开电话:89921712
十、生态监测与评价研究所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日常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全省生态/生物例行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生物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编制全省生态、生物环境质量评价报告;承担全省主要饮用水水源、重点行业废水的生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太湖流域及其他重点水域的藻类预警应急监测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化学品风险评估和生态毒理学测试能力的开发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及评价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连纲
公开电话:89975377
十一、遥感监测研究所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及管理工作,制定年度网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卫星遥感监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负责水、气、生态及污染源等遥感监测工作及环境问题发现预警新技术探索应用;承担全省秸秆焚烧遥感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全省或区域生态环境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负责开展太湖及重要水体藻类遥感监测与应用;开展大气污染、固废堆存、裸地覆盖、水环境污染的应用和发现;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干扰状况卫星遥感监测;开展全省生态系统碳汇遥感监测及评估工作;承担卫星遥感监测相关数据与技术咨询服务。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潘淑萍
公开电话:89975385
十二、监测业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创收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接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咨询、评估等各类项目,负责市场拓展及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委托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承担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包括热电联产电厂)的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环境执法、检查调查、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监测工作;负责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油烟净化装置、除尘器类产品、水处理剂等环保产品监测检验工作;配合开展应急监测及全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网络中相关监测专业技术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楼振纲
公开电话:88075297
十三、分析测试(应急)研究所
主要职责:承担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二噁英排放现场监测工作;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调查、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监测工作;负责全省应急监测网络和中心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化学恐怖事件的污染监测、跨地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现代分析技术、应急监测技术、人体健康评估、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等相关技术的科研及技术培训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静
公开电话:88922670
十四、大数据中心
指导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技术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技术支撑;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技术支撑;承担省厅和中心数据资源、应用系统及网站的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省厅和中心机房、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省厅和中心工作电脑的维护工作;承担省厅和中心网络安全事件处置、风险隐患预防等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承担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欢
公开电话:89975400